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》有关规定,现批准《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系统校准规范》、《微量分光光度计校准规范》、《眼科A型超声测量仪校准规范》、《遗传分析仪校准规范》、《轮胎均匀性试验机校准规范》、《糖化血红蛋白分析仪校准规范》、《固定式声场测听仪校准规范》、《射频电磁场暴露量比吸收率(SAR)测量仪校准规范》、《断续干扰分析仪校准规范》、《微孔板化学发光分析仪校准规范》等20项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发布实施。
特此公告。
市场监管总局
2020年7月6日